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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7月19日 星期四

科學被過分強調或仍不足?──關於書寫對象的問題

Charlie在前面幾篇談意識的文章中,屢屢表達無法苟同現今科學的主流觀點以物質解釋意識的產生。於是他在這幾篇文章似乎成了一位吹哨者,警告我們要提防科學的狹隘與武斷。我可以理解他的苦心,然而我認為此時此地鼓吹科學猶恐不及,再要人們提防科學,豈非扯科普的後腿?

在此我與他似乎產生了立場上的矛盾,不禁要思索何以如此?終於我發現了其根源在於書寫對象的不同。





對我而言,社會大眾的科學素養嚴重不足,以至於普遍存在「濫情而理盲」的現象,例如近期之文林苑都更案與美牛進口之瘦肉精問題,都是訴諸情緒而無視義理分析。嚴重者則是屢見不鮮的宗教騙財騙色案件。因此我寫文章時所設想的對象是普羅大眾,藉由提供許多現象背後的科學解釋,希望能先勾起讀者對於科學的興趣,進而增加邏輯思維的科學素養。如果還能吸引幾個人驚艷於科學之美而進一步主動涉獵研讀,那就更是功德無量了!


然而Charlie所設想的書寫對象顯然並非普羅大眾,而是對於學術已略有涉獵的知識分子。對而這些受主流教育的菁英而言,科學不但是正宗,更具有強大支配性的解釋權。因此他反而憂心科學凌駕一切,蒙蔽了菁英們對其它理論的認識,所以要向他們介紹另一種觀點。(也因為書寫的對象是知識分子,所以Charlie似乎並不在意其文句稍嫌艱澀吧?)


兩個作者因為書寫對象的不同,而在同一個部落格各自寫出立場看似矛盾的文章。雖然這樣也並無不可,不過書寫對象的差異,乃至書寫的目的,其中似乎還大有學問值得深入探討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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